教育部國教署通報
(高級中等下學校、幼兒園連假結束師生返校之防疫注意事項)
109年4月5日
清明連假於4月5日結束,6日起各高級中等下學校(園)師生將陸續返校上課,為降低因連假期間部分師生掃墓、出遊致返校後造成防疫破口之風險,請各校(園)除依本署訂頒「高級中等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制工作綱要」、「高級中等下學校連續假期之防疫注意事項」及相關通報,持續辦理各項防疫工作外,並應於師生返校第一時間加強辦理下列事項:
一、學校(園)應進行全校性消毒清潔,尤其就對外開放或使用頻率較高之場所(館),以避免因連假期間人員進出造成感染源進入校園。並於上課期間,維持各場域良好之通風。
二、學校(園)應於師生返校或返回宿舍的第一時間,嚴格執行師生健康監測,並詢問了解其身體健康狀況。學校(園)除量測體溫、注意師生是否有發燒情形之外,針對遇有呼吸道、失去嗅覺味覺等症狀者,應立即請當事人配戴口罩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,進行自主健康監測。
三、師生返校後學校(園)應再次進行全校性衛教宣導,並提高師生落實手部衛生、勤洗手頻率;同時蒐集師生於連假期間旅遊、聚會與其他集會活動等軌跡與健康紀錄,以利日後可能須配合疫情調查之用,如因隱匿而造成日後校園防疫破口,則依校內獎懲規定辦理。
四、請學校 (園)提醒師生及家長,在連假結束返校(園)的14天內,務必提高老師及學生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並每天量測體溫。如發現身體不適,請即配戴口罩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,並即時通報學校(園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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